1.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
供货期限:接到供货指令后60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供货地点:定兴县新107国道东侧、金台东路北侧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运输及指导安装、检测、调试及维修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有以上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及产品代理许可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 月28 日至2017年4 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5.2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 月21 日9 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定兴县昌盛大街中国银行四楼)。
6.3投标单位需在2017年4月21日9时00分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的信息录入,未完成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地进行注册验证。如未进行注册并验证的投标单位,其信息将无法录入。其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定兴县开放路136号
邮 编:072650
联系人:王俊
电 话:0312-6923278
传 真:0312-69232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 071000
联 系 人:薛征、刘伟涛
电 话: 0312--5075592
传 真: 0312--5075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