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化市龙岗山城市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通化市龙岗山城市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市发改发【2017】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通化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规划范围是通化市龙岗山城市生态休闲公园的主入口区域、台地花卉广场(次入口一)、次入口二、次入口三、沥青混凝土路及木栈道等景观、绿化工程及其相应配套附属辅助工程。规划面积11.618公顷。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市东昌区龙岗山脉,北邻新岭路、靖宇路,西侧、南侧紧邻保安路,东侧紧邻佐安路。
2.3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7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周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勘察负责人由本单位聘用执业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周日在通化市通圆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三楼标书发售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7日13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3楼3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福明路188号 邮编:134001
联系人:陈科言
电话:15044500666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通圆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碧水豪庭4号楼4号门市 邮编:134001
联系人:李喜峰
电话:0435-511339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通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2017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