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孙吴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由孙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孙发改[2015]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孙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递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165,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孙吴县位于黑龙江省北部、黑河地区中部,北邻黑河市,东接逊克县,南连五大连池市,西靠嫩江县,东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康斯坦丁诺夫卡城相望;地理位置在北纬48°59′~49°42′,东经126°40′~128°之间。面积为4318.9km2,其中山丘区面积为3410.7km2;平原区面积为908.2km2。
孙吴县辖2个镇,9个乡、94个村,有县属农办、林、牧场10个。总人口10.4万人,非农业人口4.9万人。2010年地区总产值7.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3.04亿元;第二产业1.2亿元;第三产业3.4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399元,农村人均纯收入2969元。
2.2招标范围:新建水源井14眼,输配水管网9812m。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源井及管网工程。
2.4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1楼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9时,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2标室(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4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以回复),逾期不予受理。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在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报名室将澄清申请函交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当日下午14:00至16:00在黑龙江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答复函,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孙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456-842293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51-82122803
201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