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且必须与报名项目经理相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2、提交时间及份数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并接受招标人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涂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弃标处理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则视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供招标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二、相关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专用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
以上款项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交至如下指定帐户之一(1)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402376600016)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
(2)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
(3)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176726101343
(4)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中标价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至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专用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
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签订合同时限及要求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中标人不诚信履行合同的,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按照有关规定给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予以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4、实际工程量如有变动,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金寨县麻埠镇人民政府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