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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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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方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大石净水厂、南村净水厂、化龙净水厂、前锋净水厂)盘式曝气器(含连接件)采购项目,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采购信息和组织采购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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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大石净水厂、南村净水厂、化龙净水厂、前锋净水厂)盘式曝气器(含连接件)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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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企业 |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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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S1CD717GD10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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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货物类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总价限价为:人民币637,500.00元 ;单价限价:人民币85.00元/套(本项目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单价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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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载报刊 |
番禺日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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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17年3月29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7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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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内容及需求 |
7500个EPDM/DN260盘式曝气器详见《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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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 |
合同生效起40个日历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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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方资格 |
1、意向供应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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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1、意向供应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服务方将按照采购方提交的《合同书》的版本签署并执行合同内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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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价(包括一次性报价、电子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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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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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纳金额(元) |
人民币63,7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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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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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供应方在信息公告期内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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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方: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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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供应方缴纳交易保证金须知 |
意向供应方须在2017年4月12日17时前,将采购项目交易保证金用意向供应方名下的银行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100317000149),以银行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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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的 |
1.意向供应方应在信息公告期内向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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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供应方 |
意向供应方在办理供应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其余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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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获取采购须知的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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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交易 |
采购交易服务 |
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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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0-891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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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89160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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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