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河镇垃圾中转站场地硬化工程,已经英山县南河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建设资金为政府自筹,招标人为英山县南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河镇境内。
2.2 项目招标范围:南河镇垃圾中转站场地硬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伍万壹仟伍佰元整(¥:51500元)。
2.4 项目工期要求:10日历天。
2.5 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者,应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等资料,按照本公告第4.2款载明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30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英山分公司(详细地址:英山县温泉镇金石北路(专家公寓斜对面))。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4 投标保证金。
4.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佰元整(¥:500.00元)人民币,由英山县南河镇人民政府收取。凭英山县南河镇人民政府开具的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4.4.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日17时00分之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人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本公告第5.2款规定的地点和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 4月 5 日 11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英山县南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英山县南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英山县南河镇政府
联 系 人:郑星荣
电 话:13995917168
6.2 英山县南河镇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英山县南河镇财政所
联系人:皮大为 联系电话:13581277736
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金石北路(专家公寓斜对面)
联系人:刘圣职
电 话:0713-7026386 13597576567
招标人:英山县南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