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湖景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垃圾桶购置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目前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项目概况(具体以发包文件为准):
1、项目名称:长兴湖景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垃圾桶购置项目;
2、招标范围:本项目购置塑料组合式垃圾桶(20 L*2)7000套,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供货、运输、装卸、货到就位、通过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
3 、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约 49 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每个品牌只能有一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一个品牌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所有以该品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时请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如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及发包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长兴县雉城镇县前中街金江大厦419室(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费(含招标文件等资料费)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本,请自带优盘拷贝,内容一律以书面提供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指定地点(以招标文件中指定递交地点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发包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宋 工
联系电话: 0572-6023783 ,13511264099;
长兴县洪桥镇招投标中心
长兴湖景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