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环卫管理站委托,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高新区环卫站采购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高新区环卫站采购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C2017-011J
三、采购预算:壹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134400.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内容: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六、投标企业(商家)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投分标采购内容的厂(商)家。
七、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4)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11日(正常工作日)
2、领取地点:广西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105室
3、领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12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交至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开户名: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建行科园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868052503076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1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密封处未加盖公章将不予投标。
十二、评标结果:评标结果以网上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71-5816874
2、采购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潘部长;联系电话:1307779548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16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