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AZHFCG2017-3-3-0006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彭店子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闫华
联系电话:137315185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沈志国 杨宏伟
联系电话:0315-8626839 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采购内容:彭店子乡人民政府所需:乡域内18个行政村村庄内、乡域内连村公路和主干道的保洁及垃圾清运。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RMB760,000元)。
项目地点:迁安市彭店子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竞价人资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次采购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通过报名登记,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次谈判。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03月31日至2017年04月0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凡通过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均可免费获得,自带U盘,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纸质版。
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5、企业简介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询问及质疑截止时间:截止至2017年04月07日17:00,凡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询问及质疑的的,均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与采购中心联系,由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实地考察:竞价人在取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至正式谈判前,有权到项目地点考察。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各种责任事故由竞价人自己承担。
递交竞价文件时间:2017年04月11日上午8:30至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竞价时间:开标会时间:2017年04月11日上午9:30。
竞价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迁安市人民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26房间)。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