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2#、3#高炉矿焦槽除尘管网系统大修已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15.4评估业绩:提供在线运行可核实的相关项目业绩表(相关合同复印件3份)。
3.15.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3.15.6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6)安全生产许(扫描件);
(7)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以上资料需电子版上传。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03-30 10:00:00至2017-04-11 13: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bid.ansteel.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4-11 13:00:00。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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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 |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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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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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114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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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壮 |
联 系 人:陈景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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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412-6734831 |
电 话:0412-6736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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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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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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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网 址:http://bid.ansteel.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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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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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账 号:21001630504052504736 |
发布时间:
附件:
| 序号 | 标题 | 类型 | 说明 | 文件 |
|---|---|---|---|---|
| 1 | 技术要求 | 完整文件电子版 | 详见附件内容 | 技术协议签订稿.zip |
| 2 | 缺陷 | 完整文件电子版 | 详见附件内容 | 炼铁总厂2#、3#高炉矿焦槽除尘管网系统+ (1).xls |
| 3 | 技术要求 | 完整文件电子版 | 详见附件内容 | 技术协议签订稿.zip |
| 4 | 缺陷 | 完整文件电子版 | 详见附件内容 | 炼铁总厂2#、3#高炉矿焦槽除尘管网系统+ (1).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