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建设的灵芝镇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点垃圾(非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施工),按规定进行招标,现公开发布招标发包信息。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灵芝镇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点垃圾(非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施工)
2.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
3.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灵芝镇辖区内
5.招标范围:灵芝镇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点垃圾(非生活垃圾)的外运处置。
6.招标估算价:按需(按装载量为 12立方的自卸车计,标底单价为 720元 /车(包括装车、外运、处置、税金及管理费所有费用)执行)。
7.工期要求:待定。
二、部分招标文件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现场踏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 5000元 (大写:伍仟元整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随带(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4.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投标下浮率幅度为 5%~ 10%(抽签按每 0.5%为一个步距)。
5.中标方式:得分最高者中标。
6.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固定下浮率合同,合同工程量结算时按监理报告结算。(【总标的费用不超过 200万元(不含)为期限】,如发现中标人将清理外运处置的垃圾在灵芝镇域范围内偷倒乱倒现象,业主罚没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不再支付尾款。)
7.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量由灵芝镇环卫所分派并组织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项目验收人员登记表》、《项目质量验收报告表》等相关表格后按季度结算。
三、报名条件
1.资质要求(企业、项目经理):企业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项目经理专业等级要求 : 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二级 (含 )以上。
2.其他要求:①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报名。
3.资料核验 : ①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建造师注册证、⑥建造师 B证;⑦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⑧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元 (报名时资料如符合要求,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开标时提供 )。
4.一家施工单位只能报一个名,如出现重复报名,以报名资料通过核验领先者为准。
四、报名时间: 2017年 4月 5日(一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2:00至 5:00。
五、报名地址: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办公室 (地址:市区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 )
六、代理联系人:陈华利 平华娟联系电话: 85122582
七、备注:若本公告相关内容及资料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
二 0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