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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3月31日
公告期限: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江北区采购办批准,现就无人管理垃圾亭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ITC-20171146G(交易登记号:17CGJB0029)
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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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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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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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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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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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算
(万元人民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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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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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管理垃圾亭垃圾清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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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后续合同采购单位根据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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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
第二章 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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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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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经营范围内须包括垃圾清运相关内容;
2.2投标人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3 2014年3月1日(2014年3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投标人须将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供应商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代理机构只出售电子文本形式的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选择到我公司现场购买、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如需网上或微信购买,请另付50 元人民币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94090154800000191
(3)购买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
联系电话:0574-87386429;传真:0574-87642508。
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1日09:00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八、开标时间:2017年4月21日09:00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十、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投标人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处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子邮件:nb@126.com
联 系人:韩洋 徐徕
电 话:0574-87307605 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采购单位:宁波市江北区环境卫生养护中心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74-8735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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