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概况: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同工程规模;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完成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所有项目;
3.3工程发包价: 3514800元
3.4投标保证金: 7 万元(大写:柒万元整)
四、资质资格要求 (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4.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开标时带上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4.3投标企业须持有该项目单项备案的《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网址: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月21日 16时 00 分,地点为 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 2017 年4月21日16时00 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其他说明事项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不得参与现场随机抽取活动。
九、其他
10.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
10.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费。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 那曲地区聂荣县
邮编:850000
联 系 人: 白局
电话: 1390898927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小区南五栋2-3-2号
邮编: 850000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18989906176
|
招标人(项目业主) |
聂荣县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聂荣县色庆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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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那曲地区聂荣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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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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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新建垃圾转运站、日转运3.5吨垃圾、配置垃圾收集箱42个、垃圾桶63个、收集车3辆、垃圾转运车1辆、除臭设备1套、手自动控制1套、压缩设备2套、柴油发电机1项、高压地面冲洗1套、吸污车1辆、变压器1台、水车1台等附属设施。 |
|
资金来源 |
国家投资 |
|
其 他 |
全一标段、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1)招标内容:同工程规模;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完成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所有项目;
3.3工程发包价: 3514800元
3.4投标保证金: 7 万元(大写:柒万元整)
四、资质资格要求 (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4.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开标时带上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4.3投标企业须持有该项目单项备案的《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网址: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月21日 16时 00 分,地点为 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 2017 年4月21日16时00 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其他说明事项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不得参与现场随机抽取活动。
九、其他
10.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
10.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费。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 那曲地区聂荣县
邮编:850000
联 系 人: 白局
电话: 1390898927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小区南五栋2-3-2号
邮编: 850000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18989906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