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受邀标的各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范屯洋污水一体化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政和县星溪乡人民政府星政纪要[2017]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星溪乡东峰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星溪乡东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东峰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总投资约29972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招标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5.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资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筑师应以完成延续注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03月30日至 2017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 上午 0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现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1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和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并现场核验身份。(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星溪乡东峰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星溪乡东峰村
电话:13960642131
联系人:魏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政和县中元路16号二楼,
电子邮件: 371394608@qq.com
电话:15280267645
联系人:张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星溪信用社 ;
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分中心;
帐 号:9051 1130 2001 0000 0175 17。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9-3320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