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凤地下垃圾转运站项目永久用电工程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46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凤地下垃圾转运站项目永久用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6880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还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4 月 1 日至2017 年4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 0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 14时 30 至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前台)购买招标文件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4 月 27 日9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4月 27 日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洪路363号5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双下路37号凤湖新城1区5号楼二层
联系人:小叶
电话:0591-6311333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邮编: 350000 ;
联系人:吴铮 ;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3768486;
电子信箱:505132919@qq.com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监管部门
联系方式:0591-8786879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号:35001896407052506367
公司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大凤地下垃圾转运站项目永久用电工程”(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