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脱硫石膏粉;
2、交货方式:汽运进厂或船运到港(芜湖、荻港海螺自备码头)。
3、采购数量:160000吨(其中:荻港海螺100000吨、芜湖海螺60000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4、质量指标:SO3≥38.0%、水份<12.0%、6.0≤PH<10。
5、合同期限: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自产脱硫石膏(已形成直供或包销合作的电厂或三产公司除外)、承包(或销售)电厂(或钢厂)脱硫石膏具有销售权(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达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以上;3、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4、投标人须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5、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报名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招标方对申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注意的事项
1、招标地点: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繁昌县繁阳镇代冲村)2、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100元,并在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招标人不收取现金,在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单 位: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繁昌县中行营业部
账 号:175203827274
联 系 人: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供应处 位冬青
联系方式:0553-7718037 18655355855
五、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公示期: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7日;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2日;
3、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10:0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