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东浦镇电动垃圾翻桶加清运车采购工程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内容如下:
|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上限价(辆/万元) |
| 1 |
电动三轮垃圾自卸清运车 |
按实 |
1.8万元 |
| 2 |
电动三轮垃圾自装自卸清运车 |
按实 |
2.8万元 |
四、评标办法:最接近平均投标报价者中标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声誉的生产制造商,谢绝代理商投标;
3、诚信经营,2014年以来无违反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本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4幢212-312号。
七、领标时随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八、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单位开具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以现金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十、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4月1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东浦镇人民政府3号楼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4月1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东浦镇人民政府3号楼一楼会议室。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戴剑飚联系电话:85395166
代理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072280537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