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及斜梯、平台、监测站房
2、项目编号:YD170403A
二、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划分二包,投标人对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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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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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 |
1 |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1套 |
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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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采集传输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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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接抽取式烟尘测量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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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氯化氢分析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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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炉内温度测量仪 |
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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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 |
1 |
斜梯、平台、监测站房建设项目 |
20万元 |
4、交货地点:屯留县垃圾处理厂。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报二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1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一包: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须提供中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认证、氯化氢分析仪须提供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须达到exdⅡct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期纳税凭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交纳社保票据、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包: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计取标准、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的最终认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1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提交。
2、地点: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屯留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屯留县
联系人:原先生
联系电话:1536485522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355-3011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