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馆前镇重点镇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卓招(岩)字2015-021号
长汀县馆前镇人民政府将本次公告的长汀县馆前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馆前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长汀县馆前镇;
3、招标内容:长汀县馆前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主要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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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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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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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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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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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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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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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微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设备,处理能力150T/D,含斜管沉淀池、电动及罐体内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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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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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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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电机应满足1备1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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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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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介质过滤罐(含电动及提升)Q=20.0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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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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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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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5、质量要求: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0)和《污水处理厂验收规范》(GB50334-2002)的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污水厂设备总包能力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联接、组装,调试的企业;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4月01日至规定的),书面招标资料凭报名号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地点:长汀县新民小区3栋104号)无记名索取。当网上公布的内容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报名资料费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不含施工图纸费用,投标人若有需要施工图纸的,请向代理公司另行登记后购买)。
四、投标方式: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密封送达。
五、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04月 22 日上午09:30前。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04月22日上午09:30,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汀县城环城北路,长汀县人民法院斜对面)。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 元(采用 基本户银行转账或电汇 形式)。
八、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
账户名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长汀支行
账号:35001697107052517217
招标人:长汀县馆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汀县馆前镇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1351590704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长汀县新民小区 3 栋 104 号
联 系 人:冯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97-2291138 , 13599624899
传真: 0597-3280863
2015 年 04 月 0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