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和平镇琛碛村垃圾中转站工程建筑面积约70m2,层数一层,主要工作内容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围墙砌筑、场地硬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表及设计施工图纸。项目总投资约21万元。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2.6投承包(投标)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此要求文件内容可查《关于建立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的实施意见(试行)》(长公管委发(2016)2号)文件规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25楼东区)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琛碛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郎书记
联系电话:13735132188
招标组织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6298660(6298661)
长兴县和平镇琛碛村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