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监理已由盐发改建【2016】2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和政府配套,招标人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盐池县城
2.2建设内容:盐池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占地面积142.1亩,设计总库容为55.4万立方米,填埋期限为15年(2016年-2030年)
2.3计划监理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4招标内容:盐池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监理。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四、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8时30分至 2017年4月25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报名,申请人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承诺保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职称证(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报名上传资料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的为准,上传资料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见。在规定时间内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获取保证金账号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4月19日8时30分至 2017年4月25日17时00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付款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监理10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盐池县
邮 编:751500
联系人:马振忠
电 话:1399525630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屋花园C-1段营业房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陶源
电 话:0953-6528688
2017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