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县古固寨镇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7】015-1号
二、项目预算:468.68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古固寨镇镇域内行政村、社区内道路及连村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四、服务期限:32个月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满足本项目所需服务。
7、投标单位应具有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壹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9日― 2017年4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3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第2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采购人:新乡县古固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9090255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单女士 联系电话:18903730709
十二、监督单位:
新乡县财政局 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 0373-5085770
新乡县检察院 0373-5125292 新乡县审计局 18937378997
新乡县古固寨镇人民政府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