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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绥东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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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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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黑龙江
有效期至: 2017-04-2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04-21 13:0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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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绥滨县绥东镇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绥发改发〔2016〕11号 ,招标人为 绥滨县绥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地方自筹和融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滨县绥东镇污水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绥东镇镇区东兴大街东段南侧。
2.3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和融资。
2.6计划工期:2017年05月20日至2017年09月15日。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2016年或2015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三千万元(以经专业评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
3.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完成过一项污水处理项目业绩,且合同额度不得小于1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和可查询中标公示的网页截图)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投标登记时必须到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开标会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参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9日至2017年04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鹤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同时投标企业用企业锁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进行信息录入,逾期不予受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携带:
4.2.1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2网页打印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显示项目班组人员信息)。
4.2.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4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要求均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项目经理(1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施工员(1人):岗位证;
技术负责人(1人):岗位证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质检员(1人):岗位证;
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岗位证;
4.2.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4.2.6业绩证明材料;
4.2.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方为有效。
4.2.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4.3以上材料的原件(证企相符)。原件的复印件印公章并装订成册2套。
4.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投标报名时还需携带《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4.5监管系统报名成功截图、本项目的项目班组成员报名后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新版招标投标监管系统的通知》规定不得更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4月19日至2017年04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鹤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份500/份、投标报价电子光盘200/份,自由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滨县绥东镇人民政府
地 址:绥滨县绥东镇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86468436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5886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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