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沙发改【2016】9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乐山发改【2017】比选备案第 9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乐山市沙湾区城市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沙湾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防护绿化工程 |
| 建设地点 |
沙湾区铜河北路 |
| 实施时间 |
3个月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修建垃圾中转站停车场,面积1698.5平方米;修建管理用房,面积30.8平方米;回填种植土5000立方米,栽种乔木、灌木、地被植被等 |
| 建设资金 |
政府投资 |
| 其他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3)其他要求:
五、比选申请人
(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乐山城西支行
账 号:5100 1690 0460 5250 228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2)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3)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39.50 |
6.97 |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4月26日13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http://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乐山市沙湾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沙湾镇沫若大道中段2号
邮 编:614900
联 系 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5351319880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