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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龙溪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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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福建
有效期至: 2017-05-11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04-20 14:3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卢浪    未注册
  • 地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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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投标邀请函
邀请投标企业:
1)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912200007024015117);
2)福建亿达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1350427315647482E);
3)北京特希达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0114006189734)
1.招标条件
     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闽瑞晟宁招(2017)-20号的柘荣县龙溪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2017-350926-78-01-031252】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柘发改审批[2017]20号《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柘荣县龙溪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柘荣县龙溪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柘荣县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污水管网总长4027米,其中HDPE波纹管D300-D500,长2048.1米(含D300污水支管长654米),HDPE缠绕管D800长1858.8米及树脂涂敷复合钢管(倒虹管1处)DN400长120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816.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541.74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5.2.内容:污水管道等工程 。
2.6.计划开工及建设周期:2017年7月,建设工期约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无;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次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4 月 20 日08时30分至2017年 4 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本投标邀请书至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其中《通用本》(2013年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若投标单位需开具正式发票,可在投标截止日后3天内持支付凭证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调换。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无需再另行缴纳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无需再另行缴纳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注:如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比本工程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低的,需按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予以补足);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11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2 逾期递交或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541.74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9.61万元,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传真发送至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350926MA2XTH2676);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双城镇河滨西路63号;
电  话:0593-8358236、13859606976 ;
联系人:吴传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91350800726452102R)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6楼,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2917695、13616075760    传真:0593-2917695 ;
联系人:    林妍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61 0100 1001 0000 0748 24;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柘荣县龙溪两岸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投标保证金”或“闽瑞晟宁招(2017)-20号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柘荣县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监管部门名称:柘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0407308X】
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6号
电话:0593-8386886    联 系 人: 林传基
审批部门名称: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004072909】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双城镇柳城东路100号
联系电话:0593-8352167  13515062990    联 系 人: 罗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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