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普陀区桃花镇渔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建设工程(茅山片)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农林水利围垦局以 舟普农[2017]3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有机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最高限价130万元,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有机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接到用户通知后50日历天完成,配合整体工程进度安排。
2.4质量标准:合格
2.5供货及安装地点:桃花岛茅山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有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 月20日至2017年 4 月26日,投标人自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标投标网” http://www.zspt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65 、2280956。软件客服电话40085033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5 月10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账户
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 3420020010120100099575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桃花镇宫前街1号
联系人:林律
电 话: 0580-6062016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城建设大厦B座11楼
联 系 人:吴小清
电 话:0580-2265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