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宁明县看守所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WFZ2J2017200
三、竞标内容:污水处理系统设备1批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为:陆拾贰万伍仟伍佰元整。
四、竞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财务处(广西崇左市花山路万隆商务领寓1-1-301室)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
六、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方式: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购买:(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16年8月——2017年2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自公告起止日内有效);(5)竞标单位环保工程设计(废水治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6)竞标单位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竞标单位上一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上述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七、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4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崇左市花山路万隆商务领寓1-1-301室)截标,由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八、竞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4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前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崇左市花山路万隆商务领寓1-1-301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25日下午15时30分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会议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十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人:宁明县公安局 地 址: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293号
联系人:游主任 电 话:0771-368878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花山路万隆商务领寓1-1-301室
项目联系人:韦 工 电 话:0771-7963938 传真:0771-796377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可可 电话:0771-7963938、1387884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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