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名称:城管局 | |
| 采购人地址:县城文明路204号 | |
| 采购人联系人:夏 杰 | 采购人联系方式:15531966878 |
|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205 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23292577 |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全周 |
| 受理质疑电话:13623292577 | |
| 项目联系人:陈全周 | 联系方式:13623292577 |
| 传真电话: | |
| 采购内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详见文件和清单。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采购数量:2 | |
| 公告名称:平乡县城区街道及常河镇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9151206 |
|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 | |
| 供货时间:12个月 | |
| 简要技术要求:平乡县城区道路及常河镇街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不允许报名。2、投标单位需具备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职能,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3、投标单位需有专业管理团队,具有专业机构颁发的垃圾处理工程师证或环卫作业项目经理证不低于2名,道路清扫保洁工程师或城市环卫管理师不低于2名。 |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4/18 19:53:01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4/24 19:53:01 |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500 |
| 获取文件地点: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 |
| 投标开始时间:2017/4/17 19:53:01 | |
| 投标截止时间:2017/5/11 14:30:01 | |
| 开标时间:2017/5/11 14:30:01 | |
| 开标地点: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