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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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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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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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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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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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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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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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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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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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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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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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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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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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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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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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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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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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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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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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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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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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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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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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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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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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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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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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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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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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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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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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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响应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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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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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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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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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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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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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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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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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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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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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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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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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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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3.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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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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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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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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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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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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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3.6.5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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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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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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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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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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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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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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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经济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 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标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由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抽取)。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结果
4.1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以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