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鼎市双岳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重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鼎市中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福鼎市中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地址: 福鼎市双岳 。
2.2 项目概况:双岳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总污水处理规模为4000m3/d,分两期建设,本次建设2000m3/d 。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2900000元。
2.3 招标
2.4 工期要求:自招标人发出的采购订单(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采购订单上注明的时间内供货并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审查办法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招标货物中格栅、刮泥机、浓缩机、压滤机至少有一项的生产许可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6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和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5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3:00时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出具的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汇款凭证复印件。如遇账号升级导致现有账号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不符的,还应提交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证明文件。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4 楼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地点
8.1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7日9:00(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17:00。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 的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可通过下列形式提交:
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9.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下列方式发布修改或补充的招标文件:
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中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鼎市桐城街道流美小区2栋8号
电 话: 0593-8978896
联系人: 黄 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7538104
邮 箱: 865230648@qq.com
联系人: 陈 思
11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44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监督机构名称: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781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