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4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5年新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2015年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白城市生态新区
2.3 监理周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需通过备案审核。
2.4 监理依据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证书。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工程兼职,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
3.2投标人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企业应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件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4月 21日至 2017年4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 时,下午14 时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白城市新华东大路2号楼一单元902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其他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损坏、缺失,不予退还押金。
4.3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1日_15时30分,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此次招标按照白住建发〔2017〕2号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生态新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6-58822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3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43685961
2017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