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霍尔果斯重建公司污水处理厂除尘设备采购项目(HEGSCG-2017GK-78号)
二、采购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重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除尘设备(详细参数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 184,000.00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5)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6)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告知函内必须含投标公司、法人等内容)。(各地检察院出具此告知函需提交的材料均不同,请投标人咨询相应检察院)(7)投标人在伊犁或乌鲁木齐境内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本地企业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外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8)在霍尔果斯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在规定时间内未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未备案的供应商先备案后报价,备案截止时间2017年5月8日 下午18:00)(9) 供应商所投产品近三年国内和伊犁本地类似销售业绩,必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取得:
(1)取得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8日京时18:00时前(节假日除外;(2)取得地点:霍尔果斯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30室
(3)取得方式:在联系人处拷贝电子版文件(自行携带U盘)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收款人全称:
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
账号:1076577935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支行
汇款须知:投标商必须用公司账号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汇款,汇款时汇款单上注明“2017年公开招标78号标标书款或保证金”等字样。
九、资质审查开始时间:2017年5月9日京时10:3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霍尔果斯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23室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0999-8797331
邮箱:506410397@qq.com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