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FJTR榕2015-004号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浦口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水利水[2013]97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江县浦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连江县浦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和内容: 连江县浦口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供水规模2200吨/日,新建泵站2座,新建净水器3座、新建二氧化氯发生器4台、新建清水池1座,新建配水干管1194米,新建配水支管66158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预算价5468878元人民币;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拨款 ;
2.4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
2.5 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浦口镇;
2.6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咨询单位: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
2.8.2设计单位:福建陆源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8.3代建单位:/ ;
2.8.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 并持有水行政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所持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项目管理班子应配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 价员1人、质检(量)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检(量)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 书;造价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 管理班子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5投标人企业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A证;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8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3.9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完整提供相关材料;
3.10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每套售价400元、售后概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 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到场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逾期送达的或不 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100000元)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江县浦口镇人民政府 ;
地址: 连江县浦口镇人民政府 ,邮编: 350509 ;
电话: 0591-26331899 传真: 0591-26337066 ;
联系人: 雷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西洪路518号恩特楼307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561216-806 ,传真: 0591-87561216-806 ;
联系人: 小郭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 1004 9520 0980 0100 01
注明用途: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浦口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标保证金或FJTR榕2015-004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连江县住建局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