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17-PPP-JC-008
二、项目名称:清徐县污水处理厂一期维修及二期建设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包括:尽职调查、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编制;起草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并进行内部审核;起草PPP项目合同及合同附件、内部评审及协助合同谈判;起草股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及内部审核修改;起草运营期绩效考核方案及内部审核修改;对中期评估进行指导。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
4、服务地点:清徐县城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咨询机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要求;
3.熟悉PPP政策,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有咨询能力,并在国内有成功实施完成的相关案例,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模式设计、交易架构设计、方案设计等业务能力;
4.具有法律、工程、金融、财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或稳定合作的专业团队;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6.投标人认为和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请携带以上资质所有原件)。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两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工作人员只作初步审查,最终是否合格由专家组共同认定)
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本次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人从其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全额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汇款单上的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汇款单备注栏注明“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5月3日下午5:00前进账,没有进账的投标无效(以收款人银行进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清徐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清徐县农村商业银行清源支行
行号:402161033077
帐号:102161010300000004673
七、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时
2、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政务中心三楼)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集采机构: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仰红张静
联系电话:0351?2965892
地址:清徐县文源路东段盛地小区政务中心三楼(清徐县电业局对面)。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