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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长青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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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黑龙江
有效期至: 2017-04-2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04-24 14:5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卢浪    未注册
  • 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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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安市长青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字[2016]98号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黑龙江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长青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北安市经济开发区;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监理周期: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共214日历天;
2.6项目规模:近期1.0万m3/d,远期3.0万m3/d,占地50451平方米;;
2.7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内投标人适用)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其他人员应满足我省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要求。
3.3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必须参加投标全过程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申请人为其缴纳近半年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单及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监理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总监1人、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社会保险凭据)。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4日至2017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岗位证书(省内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总监岗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省外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及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社会保险凭据、监管系统报名成功的截图、外地企业需提供《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网站()下载的投标承诺书等符合本招标公告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进行现场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每本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新版招投标监管系统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录入企业信息,使用企业锁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等)、企业人员信息(相关监理工程师的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现场报名时提供网上截图。外省(市)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办理。
4.4黑龙江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并完成上报,现场报名时提供网上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4年3月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2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纠缠等行为,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3投标登记阶段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301
联 系 人:李承聪
联 系 电 话:0451-82375252
邮箱:hljszb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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