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垃圾运输购买市场服务”;
2.项目编号:四川同君代光大磋(2017)1号;
3.采购内容:“垃圾运输购买市场服务”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磋商人资格:
⒈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⒋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⒌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出具书面证明);
⒍ 磋商文件中关于资质的其他要求;
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保证金:
磋商人须向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未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5月4日下午17时(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磋商人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盖章确认后生效)。
四、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且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 购买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5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地点: 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涪城区绵绢路9号B座602室),联系电话:0816-2281180;磋商文件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供:①单位介绍信(盖鲜章)和被介绍人(同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③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并出示原件)以及磋商人资格规定的条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出示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时间:2017 年5月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涪城区绵绢路9号B座602室)。
十、采购机构: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项目咨询)、肖女士(标书发售)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绢路9号B座602室
电话:0816-2281180
十一、采购人: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6-8823442
联系地址:平武县龙安镇西街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