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5年3月23日以《关于集贤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综合实施方案(2015年度)的批复》(集发改字[2015]13号)文件批复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黑龙江省水利厅黑发改投资[2015]39号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集贤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147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根据前期工作和批准文件,集贤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解决饮水安全村屯、学校32个,解决2.4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地建设,输配水管网工程和净水厂工程。
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笔架山村等10个村屯水源工程、净水厂及配套工程、管网工程;
第二标段:太山村等13个村屯水源工程、净水厂及配套工程、管网工程;第三标段:双胜村等9个村屯水源工程、净水厂及配套工程、管网工程;
第四标段:笔架山村等10个村屯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管件及水泵采购;
第五标段:太山村等22个村屯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管件及水泵采购;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4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5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 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第四、五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经营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管件及水泵的经销商,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供货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30日至2015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各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一、二、三标段: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 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到场购买招标文件,则不需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五标段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23日9:30,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及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4月7日上午9:00至11: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以回复)。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澄清申请涵交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当日下午14:00至16:00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答复函,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字确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贤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集贤县水务局
邮 编:155900
联 系 人:柳玉泉
电 话:0469-618923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40号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朱思勋
电 话:0451-86342283 18646537357
电子邮件:zhusixun3@163.com
201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