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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投资总额1.2亿元以上(含1.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4、投标人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合法的会计事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外省企业,必须已具有有效的入滇备案许可证或按照云建建(2015)34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完成入滇登记;
7、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建部核发的注册造价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8、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9、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4年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投资总额1.2亿元以上(含1.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11、拟投入主要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需要,住建部注册造价师不少于5人(含5人);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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