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招标公告 |
| 发布人 |
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发布时间 |
2017/04/24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邻水县万和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 |
| 变更内容 |
邻水县万和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补充通知第2号
各投标单位:
现将邻水县万和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补充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关于邻水县万和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问题,详见附件1:总说明。
2、本项目施工及监理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万和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1页 共3页
1.工程概况
1.1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邻水县万花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广安市邻水。本项目共有12个单元高层住宅、地下室1个(包含商业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166029.48m2,其中1、2、3单元36646.38m2,4.5单元24904.9m2,6.7单元22670.59m2,8单元9012.98m2,9单元9012.98m2,10单元9551.2m2,11.12单元25086.05m21,地下室29144.4m2,总平51573.54m2。
1.2 工程特征:该工程为剪力墙结构。
1.3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1.4 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若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符的以现场为准。
1.5 自然地理条件: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位于广安市市邻水县城南镇三合村、破石村,拟建项目场地北侧紧邻广邻高速公路,东侧及东南侧紧邻210国道。。
1.6 环境保护要求:满足邻水县及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1.7 其他未尽事宜:未尽事宜以国家规范、标准、法规为准。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2.1 本工程计算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除二装外);
2.2 地下室开挖基坑的护壁、降排水无具体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措施,本次预算暂不考虑;
2.3 地上单独的商业工程根据业主的要求不纳入此次评审范围;
2.4 挡土墙根据设计的回复由业主另行委托岩土单位另行设计,不在此次评审范围内;
2.5 总图中高压铁塔保护相关措施不在此次评审范围;
2.6 地下室部分的照明、电力、应急系统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7 楼上部分公共区域、楼梯间、电梯机房、水井、电井、电梯井道等区域电力、照明、应急照明系统箱柜安装、配管配线、灯具安装、送配电系
统调试等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8 户内插座回路均不计算,照明回路只算天棚部分预埋管,厨房卫生间天棚照明不计算,户内天棚预埋管部分灯具接线盒预留,户内配电箱预留
空箱,电表箱至户内箱只预埋管,住户户内配线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9 从地下室配电房内的低压配电柜出线端开始计算,低压柜进线端前部分(含低压柜柜体)安装调试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10 地上部分强电入户从电井楼层集中电表柜出线端后开始计算,红线范围外高压电力电缆--10kv开关站--总平箱式变电站--楼栋一层住宅进线
配电箱--楼层集中电表柜(含楼层集中电表柜)的配管配线及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等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11 1、2、3、4、5、11、12单元设计图一二层商业用房,普通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箱柜、桥架、灯具、开关、插座、配管配线等),均
表-01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万和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2页 共3页
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12 弱电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包括地上、地下室桥架、管线、设备等全部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13 户内给水管只预埋从水表井内分户水表至每户大门出地面20cm处,户内支管及卫生洁具均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14 户内排水支管均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污水、废水只计算竖向立管及出单元横干管;
2.15 雨水、冷凝水、通气管根据施工图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16 地下室给水环网及生活泵房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只计算预埋套管和生活泵房基础;
2.17 商业部分给排水全部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18 给水水表井内竖向干管、商铺、住户入户水表及配套表前阀门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19 消防工程中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均按照设计施工图纳入此次清单控制价编制范围。
2.20 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系统、监控系统、住宅广播系统、住宅常闭防火门监控系统均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2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22 消防控制室由于取消部分系统,需建设单位重新设计消控室平面图及设备详表;
2.23 消防电气总平预埋管及检查井要计算;
2.24 地下室及地上部分通风防排烟系统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25 商铺卫生间通风换气扇、通风管道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26 雨污水管网及路灯工程按照施工设计图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27 总平给水管网、水表井、阀门井均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2.28 总平强电、弱电系统均不纳入此次控制价评审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3.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6-2013)、2015《四川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法律法规。
3.2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3.3其它与施工图纸相关的图集和规范。
3.4本工程计价币种为:人民币
3.5人工费按川建价发【2016】41号规定的广安市人工费调整系数调整。税金调整按照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文相关规定调整、安全文明施工
费费率按照川建发【2016】349号文相关规定调整、规费费率按照上限计取;
3.6材料价格按广安市2016年第12期信息价执行,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执行当前市场价格。
表-01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万和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3页 共3页
3.7销项增值税额11%。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4.1工程质量及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现行验收标准
4.2钢材使用大厂钢材(攀钢、成钢、重钢、首钢等)。
4.3其中商品砼部分的水泥采用大厂水泥、其余部分为小厂水泥
4.5检验、试验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4.6其他未尽事宜详施工图。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只作重点描述,若是清单特征描述中不详尽的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技术措施表及相应标准、通用图为准。
5.2钢材按大厂钢材,水泥按大厂水泥。
5.3本项目砼均采用商品砼,所采用的砂浆均为现场拌制砂浆,若项目特征中未明确,以此说明为准。
5.4本次预算暂列金额按照邻水县财政管理中心的要求不予计取。
5.5 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根据邻水县财政资金投资管理中心的要求不记取;
5.6卫生间天棚抹灰根据邻水县财政资金投资管理中心的要求取消:
5.7预算中未包含的设计图纸内容在项目后期招标过程中以招标文件及甲方相关文件为准。
5.8措施钢筋按常规施工方案进行计算,结算时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结算。
5.9化粪池详水施图及图集03S702-G13-100F、03S702-G11-50计算。
5.10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经相关单位签字认可的全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等进行计算,具体详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并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条款进行计量,经审计单位审定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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