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争性谈判条件
嵩县市政管理局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嵩县市政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采购编号:嵩购通【部门】2017-04-057号
2.2 项目名称:嵩县市政管理局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资金:约84万元
2.5 项目地点:嵩县境内
2.6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经营内容;
3.2 生产企业须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供应商须是具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但生产商和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谈;
3.4 被授权委托人须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两年(2015年4月至今)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被授权委托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竞谈资格不被接受;
3.5 供应商须提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须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 报名及谈判文件购买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5 日至2017年 4 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幢1单元2104室,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为准)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胶装完整、编排封皮和目录),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供应商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竞谈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2、竞谈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2日下午14:30时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幢1单元16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嵩县市政管理局
地 址:嵩县白云大道市政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520698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幢1单元2104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65508
2017年4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