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陆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陆川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配套完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陆川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配套完善工程
项目编号:LCCG2017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5-72718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陆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陆川县温泉镇
联系方式:蓝工 0775-73370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75-7271858
代理机构地址: 陆川县松鹤公园直上150米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要求近 3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6日 08:00 至 2017年05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4 月 26 日至 2017 年 5 月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进行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