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尾气提标改造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以金陵石化发〔2017〕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金陵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尾气提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金陵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尾气提标改造项目 。
2.2建设地点: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区域。
2.3建设规模:采用RCO(蓄热式催化氧化)工艺。新建尾气收集系统及20000标立方米/每小时的RCO尾气处理装置,包括尾气收集、尾气脱硫、混合及缓冲(浓度控制)、蓄热式催化氧化等四个单元。
2.4建设投资:总投资2620万元 。
2.5计划工期:115天(自开工日期始至计划中间交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8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17年9月30日;
2.6标段划分:一 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金陵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尾气提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工业管道GC3及以上)。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2013 年以来有1项及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 石油化工行业同类工程施工总承包 业绩,(须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7)近三年(2013年以来)无重大诉讼纠纷;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需提交近三个月以来(2017年1月-3月)在本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有在建工程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同时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中标后项目经理未经发包方代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果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同时给予项目经理30万元/人的违约金处罚。具体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013 年以来有 1项以上(含1项)石油化工工程 项目经理执业业绩(须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 高 级技术职称, 2013 年以来有1项以上(含1项)石油化工工程 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须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3年以来有1项以上(含1项)石油化工工程 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须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2017 年 5 月 4 日(工作日,每天 9 时 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 16 时 00 分);
(2)购买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1);
(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行号、帐号和联行号(附件2)。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建议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5月22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9时30分。
6.3递交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6.4特别提醒:
(1)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软件安装成功后,运行插件检测工具,确保系统环境、插件配置完整。
(3)加密电子文件,由投标人自行交易系统递交,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 CA 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请提前 20 分钟到达开标场所。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5月22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街388号
邮编:210033
联系人:杨关龙
电话:18761689892
电子邮箱:yanggl.j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1楼)
邮编:210033
联系人:童 斌、刘显卓
电话:025-58978291、15051810738
电子邮箱:tongb.jlsh@sinopec.com、liuxz.jlsh@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