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重点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拟建的满洲里市市区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简要概况:
1. 建设规模:新建建筑物面积约580平方米、新建渗滤液调节池容积10000立方米、新建渗滤液处理规模为8吨/日等。
2. 工程地点:原满洲里市市区垃圾处理场内。
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合格标准。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工程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
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7.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二、报名条件及资格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满洲里市外进企业进驻备案证明的原件及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报名时间:
(1)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7日17时30分前)至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即时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大写壹仟圆整(10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不代表获得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以资格预审结果为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2015年4月27日15时00分。
八、招 标 人:满洲里市重点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 付岩
联系电话:13704701000
九、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满洲里市市政家园16号楼3单元202室
联 系 人:吴琼 联系电话: 13847004172
传 真:0470-3917171 邮 编:021400
公告日期:201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