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南关区新春、长通、桃源、全安四个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供应商选取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27日 08:1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27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04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5月19日 13:30 | ||
| 开标地点 |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445.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86812188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岭北街114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181868121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常延浩 电话:0431-85112321 |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南关区新春、长通、桃源、全安四个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供应商选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7S152(S01)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本项目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提供至少三台装载机,五台自卸车并配备相应管理用车和作业人员,完成新春、长通、桃源、全安四个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垃圾总量约为12万立方米,采购预算为37.1元/立方米。(包含人员成本、车辆油材料及维修、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费用结算时垃圾量以实际清运量计算。)
2.2招标范围:垃圾清运及相关服务。
2.3服务期限:1年。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18186812188
办公地址:东岭北街114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邮政编码:130000
电话:0431-85199868
传真:0431-85199868
联系人:常延浩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528166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长春市南关区新春、长通、桃源、全安四个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供应商选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7S152(S01)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本项目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提供至少三台装载机,五台自卸车并配备相应管理用车和作业人员,完成新春、长通、桃源、全安四个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垃圾总量约为12万立方米,采购预算为37.1元/立方米。(包含人员成本、车辆油材料及维修、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费用结算时垃圾量以实际清运量计算。)
2.2招标范围:垃圾清运及相关服务。
2.3服务期限:1年。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18186812188
办公地址:东岭北街114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邮政编码:130000
电话:0431-85199868
传真:0431-85199868
联系人:常延浩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528166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