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元镇韩家桥生产用房污水管道工程已由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以通政【2017】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兴元路北侧、通元大道西侧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建筑规模:主要是对韩家桥生产用房原有的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全长约400米,重新布置污水管线、化粪池、检查井,新增隔油池。
2.4招标范围:通元镇韩家桥生产用房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17年5月6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镇(街道、部门)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通元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标室(通元镇人民政府东侧)。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通元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通元镇
联系人:归姜波
电话:1362673693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
联系人:徐黎萍
电话:0573-86287817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