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大洋镇外石亭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缙发改投资【2017】52号,资金来源自筹。
二、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缙云县大洋镇外石亭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位于大洋镇外石亭村,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4根截面3m*2.2m抗滑方桩,63个虹吸排水孔,372m砼排水沟,138m浆砌片石截水沟,500m进场道路及路侧毛石砼挡土墙等。工程概算约为72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企业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或公路或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浙江省外企业需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17 年4月28日起在缙云县政府网http://www.jinyun.gov.cn/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为500元。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54,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缙云县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578-3135799
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2017年4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