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杨屯镇垃圾收运项目。
招标内容:杨屯镇21个行政村、41个自然村的垃圾清理、收集、运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垃圾清运工作的资质,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质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公司。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须从投标方公司基本帐户转入)
收款单位(户名):沛县佳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沛县农商行杨屯支行
银行账号:3203220051010000004008
五、招标公告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4日止,延期不得报名。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沛县杨屯镇规划所202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延阁
电话13852128839。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