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省法院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控制改造及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4-146001-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法院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控制改造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报价人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采购预算以磋商文件为准:人民币165万元。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的响应文件。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报名后的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用户单位对项目现有设备情况、工程现场情况进行一次性踏勘现场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风险和安全责任。
踏勘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
踏勘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踏勘现场联系人:阳先生
联系电话:020-85110447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5 月03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09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5 月23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5 月23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03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05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 传真:020-00000000 |
邮编:51000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 联系人:汤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6 |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020-0000000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汤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6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