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已由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财政审计局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按采购人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压缩式垃圾车2台;
2.3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供货期: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6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一)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0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05月02日至2017年05月08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05月02日至2017年05月08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178。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
联 系 人:韩志平
地 址:吉林中新食品区管委会办公楼629室
联系电话:0432-68035955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 系 人:张瑜航/张志闯
联系电话:0432-62118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