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新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奉新县境内;
2.2招标范围:奉新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监理;
2.3招标金额:约27.6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1.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3.1.4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3.1.5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3.1.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1.7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其他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工监理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按要求汇入指定帐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户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7281 1101 8260 0141 342);到帐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时应注明“奉新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标”字样,并在开标会现场提供银行单据以备核查,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4月23日上午9 时00分,递交地点为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施工监理标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有关事项说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奉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135765594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13970811831/0791-83811663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西雅图国际会馆1#22楼
监督机构:奉新县水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4622883


